有關衛生福利部業於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 1120200448號公告「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進入本 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,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生 效」,檢送公告影本1份,請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
有關衛生福利部業於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 1120200448號公告「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進入本 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,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生 效」,檢送公告影本1份,請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
張貼日期: 2023-06-08 15:23:11 點閱: 315 (919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