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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4條、第14條、第16條之1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修正條文)1份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2-06-14 11:28:27 點閱: 281 (649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4條、第14條、第16條之1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修正條文)1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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